2015年1月14日,经我协会申报,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联合确认,认定陕西省通信行业协会具有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同时取得认定免税资格的还有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和陕西省通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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