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发改委和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信息通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在全国开展了第十二批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信用等级评价程序,联同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信息通信行业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试行)》进行了认真、客观的评估。经我会与评价机构评审、反向调查、评审专家组审定,现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附件)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ce.org.cn)、信息通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www.ccace.org.cn)及微信公众号(cace-xinyong)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参评企业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与行业信用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涛 郑京京
电 话:010-56081129
邮 箱:tousu@ccace.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写字楼11层
邮 编:100053
附件:第十二批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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