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2017年信息通信行业信用建设先锋企业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日期:2017-09-26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为加快推进信息通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度,增强正向宣传和引导示范效应,决定开展表彰行业信用建设先锋企业活动,现启动由相关单位推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先锋企业的环节,具体推荐事项如下:
 
  一、被推荐单位的基本条件
  凡从事信息通信行业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作为被推荐单位参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践行信息通信行业“讲品质、重信用、守承诺”的诚信经营理念,严格履行《信息通信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有突出事迹。
  (三)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高,经营活动信守契约,重合同,守信誉,业绩突出。
  (四)信用管理制度比较完备,诚信文化浓厚。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社会信誉较高。
  (七)获得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AAA”等级的信用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请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推荐3-5个信用建设先锋单位(分公司或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推荐所属会员单位3-5个信用建设先锋企业,并依照“被推荐单位基本条件”对所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企业“诚信故事”做必要的核实,推荐单位应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根据提交的推荐材料,将组织信工委评审专家组专家进行评议,并由信工委审定。推荐名单将通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ce.org.cn)和信用建设专题网站(www.ccace.org.cn)进行公示。
  (三)最终推荐结果将进行表彰,并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官方网站、信用建设专题网站及相关行业媒体进行发布、展示;诚信事迹突出的,将推荐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诚信案例库,并在“信用中国”、“中宏网”等权威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宣传。
 
  三、推荐时间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1月3日之前将《2016-2017年信息通信行业信用建设先锋企业推荐表》纸质版提交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届时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  涛,010-68209059,13810392949;
  陈颜芹,010-68209059,18601109311;
  传真:010-68209059;
  邮箱:xinyong@ccace.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5层1511室;
  邮编:1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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