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协会会员代表、理事和有关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搞好协会工作,制定本评选奖励办法。
一、参评对象:本会会员代表、理事、联络员、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二)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三)正确行使会员权利,维护协会信誉和声誉;
(四)按时缴纳会费;
(五)认真执行常务理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
(六)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七)出色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关心协会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评选周期:每年一次。
四、评选办法:
(一)协会秘书处根据上述条件,做好原始资料登记;
(二)年末,协会秘书处会同各有关单位,提出先进个人初选名单;
(三)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先进个人名单并报理事长批准;
五、奖励办法:
(一)协会发布表彰决定,并在协会网站、刊物上公布;
(二)给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给先进个人予以物质奖励;
六、本办法经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