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

来源: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日期:2022-05-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表彰先进,促进信息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开展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为规范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公、公平、公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活动在届中和届末进行,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比例为单位会员总数10%

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活动不向参评会员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自愿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    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一) 认真贯彻执行信息通信行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较好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二) 在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四) 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技能水平。

(五) 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正确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主动交纳会费。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由秘书长办公会讨论并报理事长审定

第十条    被评选出的先进会员单位由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授予先进会员单位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  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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